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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181 證券簡稱:粵傳媒 公告編號:2021-048 廣東廣州日報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核銷部分應收賬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廣州日報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十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核銷部分應收賬款的議案》。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 本次核銷應收賬款情況概述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廣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企業資產減值準備財務核銷工作規則》《廣東廣州日報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及核銷管理制度》《廣東廣州日報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應收款項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為真實、準確地反映公司經營成果及資產價值,公司決定對部分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賬款進行核銷。本次核銷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賬款共計13筆,賬面余額合計為3,221,722.43元,已全部計提壞賬。 二、 本次核銷應收賬款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核銷的應收款項在 5 年以上,經公司采取催收、訴訟追索等方式,因訴訟敗訴或無法訴訟原因,確認已無法回收,因此對上述款項予以核銷。 公司本次核銷應收賬款合計 2,958,089.59 元,其他應收款合計 263,632.84元,各項資產 均已于以前年度全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因此,本次資產核銷事項對公司本年度凈利潤及其他財務指標均無影響。本次應收款項的核銷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政策的要求,核銷后能夠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資產狀況,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及會計政策的要求。本次核銷不涉及關聯方,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 相關審核及批準程序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本次核銷應收賬款事項已經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應收賬款的核銷額度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應收賬款的核銷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政策的要求,核銷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資產狀況,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及會計政策的要求。公司本次核銷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關于核銷部分應收賬款合理性的說明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開了第十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核銷部分應收賬款的議案》。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本次核銷部分應收賬款事項遵照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據充分,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真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同意公司本次核銷部分應收賬款。 (三)獨立董事對本次核銷部分應收賬款的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應收賬款核銷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真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核銷依據充分;公司本次核銷部分應收賬款壞賬,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核銷部分應收賬款。 (四)監事會對本次核銷部分應收賬款的意見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開了第十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核銷部分應收賬款的議案》。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財務管理制度核銷應收賬款,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能夠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資產狀況,有助于向投資者提供更加真實、準確、可靠的會計信息。公司董事會就本次核銷部分應收賬款事項的決策程序合法,未發現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企業會計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 四、 備查文件 (一) 《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二) 《第十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三)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核銷部分應收賬款的獨立意見》; (四)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關于公司核銷部分應收賬款合理性的說明》。 特此公告。 廣東廣州日報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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