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
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公司法》、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則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深圳市金新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進行了認真審議,現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一、關于向控股股東借款暨關聯交易的事前認可意見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提交的《關于向控股股東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對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認真審查,我們認為:本次廣州金農向公司提供借款,無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證、抵押、質押等任何形式的擔保,借款利率定價合理,交易方式公開透明,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將本次關聯交易事項提交董事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深圳市金新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事前認可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
盧銳 徐勇 王立新
2021年10月29日
京东股价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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