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理财

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 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我們作為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及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一、關于深圳分公司租賃辦公室暨關聯交易的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續租辦公室是基于經營需要,交易定價參照了市場價格并經 雙方協商確定,符合公允、合理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將該議案提交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 (以下無正文) 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 [此頁無正文,為《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簽名頁] 獨立董事簽名: 邵希娟 徐金煥 強昌文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评论

我要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