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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證科創公監函〔2021〕0012 號 關于對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上海南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當事人: 上海南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東。 經查明,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華科 技或公司)股東上海南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土資產) 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前通過其管理的基金合計持有世華科技的股票 8,583,164 股,占其總股本的 4.9902%。南土資產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通過其管理的基金合計增持世華科技的股票 17,782 股,持股比例 增至 5.0005%,未及時停止交易并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期間,南土資產繼續增持 972,593 股世 華科技股票,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南土資產通過其管理的基金 合計持有世華科技 的股票 9,573,539 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 5.5660%。2021 年 10 月 11 日,南土資產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南土資產作為公司股東,在合計持有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公司 已發行股份的 5%時,未停止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并及時披露權益 2 變動報告書,違規增持的數量合計占公司總股本的 0.5660%。上述 行為違反了《證券法》(2019 修訂)第六十三條, 《上市公司收購管 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六條,《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 規則》(以下簡稱《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 1.4 條、第 5.1.1 條、 第 5.1.2 條、第 5.4.5 條等有關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 14.2.2 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有關 規定,我部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 對蘇州世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上海南土資產管理有 限公司予以監管警示。 公司股東應當引以為戒,在從事證券交易等活動時,嚴格遵守 法律法規和本所業務規則,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積極配合上市 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公司管理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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