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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Tangshan Port Group Co .,Ltd. 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唐山港(股票代碼:601000)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目錄 一、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議程 ...... 1 二、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須知 ...... 3 三、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議案 ...... 5 議案一:關于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5 議案二:關于制定《融資管理制度》的議案...... 7 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議程 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采用上 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2021年11月12日 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 投票時間為2021年11月12日的9:15-15:00。 現場會議時間:2021年11月12日下午14:00 現場會議地點:河北唐山海港經濟開發區唐山港大廈二層和暢廳 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宣國寶先生 參會人員:股東及股東代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見證律師等 現場會議主要議程: 一、會議開始,主持人宣布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表人數及所持有表決 權的股份總數。 二、各位股東對下列議案進行審議: 序號 議案名稱 投票股東類型 A 股股東 非累積投票議案 1 關于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 2 關于制定《融資管理制度》的議案 √ 三、股東及股東代表發言和提問。 四、主持人宣讀本次會議議案的表決方法。 五、選舉監票人和計票人。 六、股東及股東代表對議案進行書面表決。 七、休會,表決結果統計,律師對計票過程進行見證。 八、復會,監票人宣布表決結果。 九、主持人宣讀股東大會決議。 十、見證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發表法律意見。 十一、出席會議的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在股東大會決議及會議記錄上簽字。 十二、會議結束。 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須知 尊敬的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為了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確保股東及股東代表在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期間依法行使權利,保證股東大會的正常秩序和議事效率,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及《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和《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特制定本須知: 一、董事會以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維持大會正常秩序和提高議事效率為原則,認真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責,做好召集、召開股東大會的各項工作。 二、參加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表,下同)請按規定出示股東賬戶卡、身份證或法人單位證明以及授權委托書等證件,經驗證合格后領取股東大會會議資料,方可出席會議。 三、股東請按時進入會場,聽從工作人員安排入座。 四、股東大會正式開始后,遲到股東人數、股權額不計入表決數。特殊情況,應經股東大會工作組同意并向見證律師申報同意后方可計入表決數。 五、股東參加股東大會依法享有發言權、質詢權、表決權等各項權利。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應認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權利和義務,不得侵犯其他股東的權益,不得擾亂大會的正常秩序。 六、股東發言和提問 股東要求在會議上發言,應提前到發言登記處進行登記(發言登記處設于大會簽到處旁)。大會主持人根據發言登記處提供的名單和順序安排發言。股東提問應舉手示意,并按大會主持人的安排進行。 發言時需說明股東名稱及所持股份總數。 股東發言、提問時間共 20 分鐘,發言主題應與本次股東大會議題相關,每次發 言原則上不超過 3 分鐘,以使其他股東有發言機會。 本公司相關人員應認真負責、有針對性地回答股東提出的問題。 本公司真誠希望會后與各位股東以多種方式進行互動交流,并感謝各位股東對本公司經營發展的關心和支持! 七、現場投票表決的有關事宜 (一)現場投票表決辦法 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采用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本次股東大會共審議2項議案,均由出席股東大會的所有股東(包括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1項議案為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 請股東按要求逐項填寫,務必簽署股東名稱或者姓名,并將表決票投入票箱。未填、多填、字跡無法辨認、沒有投票人簽名或未投票的,均視為棄權。 (二)現場計票程序:由會議主持人提名 2 名股東代表及 1 名監事代表作為本次 股東大會的計票、監票人,其中由監事代表擔任總監票人,經與會股東鼓掌通過。計票、監票人在審核表決票的有效性后,統計表決票。總監票人當場公布表決結果。 八、現場會議開始后,請將手機置于無聲或振動狀態。 九、本公司董事會聘請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法律意見。 十、其他未盡事項請詳見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議案一: 關于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根據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財務報表(未經審計),2021 年 前 三季 度, 公司 實現 歸屬 于母 公司 所有 者的 凈利 潤為 1,747,550,708.84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實現凈 利 潤 1,116,485,406.69 元 , 提 取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積 金 111,648,540.67 元,母公司前三季度可供分配的凈利潤1,004,836,866.0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 6,409,970,569.16 元,扣除 2021 年實施的 2020 年度利潤分配 1,185,185,722.80 元,2021 年三季度末可供分配利潤為 6,229,621,712.38 元。 公司嚴格做好疫情防控,2021 年以來,在周邊環保限產影 響運量的前提下,不斷加大市場開拓力度,強化應收賬款管控,實現了良好的經營業績,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較好,為積極回報股東,與全體股東分享公司成長的經營成果,在充分考慮公司資本性支出以及未來的現金流狀況等因素,積極遵循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有關政策,在符合利潤分配原則、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分配利潤。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5 元(含稅), 即每股 0.15 元(含稅)。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總股本 5,925,928,614 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總額為888,889,292.10 元(含稅)。 如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分配總額不變,相應調整每股分配金額。 本議案已經公司七屆六次董事會、七屆六次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股東大會審議。 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議案二: 關于制定《融資管理制度》的議案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為加強公司融資管理,規范融資行為,降低融資成本,有效防范資金管理風險,公司根據《公司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重新梳理融資業務原則、公司相關部門管理職責及流程,對公司二屆十次董事會及 2007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融資決策制度》進行了全文修訂,更名為 《融資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詳見詳見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議案已經公司七屆六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股東大會審議。 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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