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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數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證券代碼:300344 證券簡稱:立方數科 公告編號:2021-113 立方數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視頻會議、通訊方式投票,下同)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3.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立方數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立方數科”)第八屆董事會 第六次會議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體股東發布了關于召開 2021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2021 年 11 月 5 日上午 10:00 時,公司 2021 年 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通訊方式投票和網絡投票的方式召開。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汪逸先生主持。為配合北京地區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通過現場、視頻及通訊結合的方式參會,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通過視頻方式列席現場會議并進行見證。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一)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或委托代理人)共 14 名,所持(或代理)有表決權 立方數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的股份總數 186,557,516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29.0721%。其中,參加表決的中小投資者(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共 12 名,代表股份數5,475,600.0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8533%。 (二)出席現場(視頻)會議的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 5 名,代表股份數186,121,91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9.0042%;其中,參加現場投票表決的中小投資者(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共 3 名,代表股份數 5,040,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7854%。 (三)網絡投票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股東共 9 名,代表股份數 435,600 股,占公司 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679%。其中,參加表決網絡投票的中小投資者(單獨或 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共 9 名,代表股份數 435,600 股,占公司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679%。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了以下議案并形成本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經營范圍及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186,435,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44%;反對 12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656%;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00%。 其中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東同意 5,353,300.00 股, 占出席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7.7665%;反對 122,300 股,占出席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2335%;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00%。 本議案已獲得出席股東大會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立方數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指派季成律師、陳燕紅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的資格、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立方數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立方數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見證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立方數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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