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002669

證券代碼:603687 證券簡稱:大勝達 公告編號:2021-057 債券簡稱:113591 債券簡稱:勝達轉債 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投資建設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研發生產基地項 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投資項目名稱: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研發生產基地項目 總投資金額:項目總投資額為 5 億元人民幣,分兩期投資,其中一期固 定資產投資約 2.5 億元人民幣(包括廠房、設備、土地)。 特別風險提示:1、項目協議書中的項目投資金額、建設內容、土地面積 等數值均為預估數,暫未經過詳盡的可行性研究論證。鑒于土地交付進度與交付時間、相關報批事項完成時間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項目建設過程中也會面臨各種不確定因素,從而導致項目竣工及正式投產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同時,未來市場情況的變化也將對收入、稅收的實現造成不確定性影響。預計短期內該項目不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2、項目投資協議書中的效益目標、投資強度、投資規模、建設周期等均為計劃數或預計數,并不代表公司對未來業績的預測,亦不構成對股東的業績承諾。 提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一、對外投資概述 (一) 對外投資的基本情況 為滿足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與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署了《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研發生產基地項目進入海口國家高新技 術產業開發區投資合同書》(以下簡稱 “投資合同書”)。公司擬通過新設子公司海南大勝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以下簡稱“海南大勝達”)在海口國家高新區投資建設“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研發生產基地項目”,項目總投資額5 億元人民幣,資金來源為公司自籌。 (二) 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會議以 7 票贊 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簽署進入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投資合同書的議案》,同意公司擬與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署的《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研發生產基地項目進入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投資合同書》。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對外投資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二、投資標的的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研發生產基地項目 (二)項目內容:一次性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工廠 (三)投資規模:總投資額 5 億人民幣,第一期固定資產投資約 2.5 億元人 民幣(包括廠房、設備、土地)。 (三)項目用地:項目總規劃土地使用面積約 77.73 畝,一期規劃土地使用 面積 26,666.8 平方米(約 40 畝),擬通過“招、拍、掛”方式依法取得項目建設用地用于上述項目建設,地塊位于云龍產業園區,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以公司通過招拍掛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證載明日期為準。 三、擬簽署協議對方的基本情況 名稱: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海南省唯一的國家級高新區,是海南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前沿高地、產業經濟重要的增長極和對外開放的窗口。按照海口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高新區正著力推動園區建設,并把醫藥、醫療器械、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作為園區的重點發展產業,以達到帶動海口產業升級和培育產業集群的目的 四、項目投資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主體 甲方: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二)投資計劃 乙方在海口國家高新區計劃總投資 5 億元(包括固定資產投資;貨幣資金、 短期投資和存貨等流動資產投資),第一期固定資產投資約人民幣 2.5 億元(包括廠房、設備、土地,折合為每畝人民幣 625 萬元)。投資建設“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研發生產基地”項目,項目建設內容為一次性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工廠。 乙方承諾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之日起計算:2 個月內完成規劃方案設計;完成規劃方案設計后 3 個月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并獲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同時開工建設(以主要建筑的基礎混凝土澆筑為準)。甲方負責及時提供相應技術條件及審批要求。 根據以上要求甲方與乙方在高新區注冊的項目公司簽訂《海口國家高新區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并作為政府供地及給予項目各項獎勵政策的前提條件。 (三)項目用地 1、乙方項目本期規劃土地使用面積 26,666.8 平方米(約 40 畝)。一期相關 固投要求達成后,則甲方承諾啟動二期供地 37.73 畝。乙方項目總規劃土地使用面積約 77.73 畝,須是連接在一起的可以完整規劃、使用的宗地。 甲方承諾根據乙方的投資計劃,協調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云龍產業園區內依法組織土地供應,乙方通過參加土地招拍掛活動依法取得項目用地。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所屬土地證號以土地使用權證上載明的土地證號為準;土地使用權年限以乙方通過招拍掛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證載明日期為準。 (四)入園要求 乙方必須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將海南公司工商信息中的“公司住所地”據實變更至項目用地所在園區內。 乙方同意該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指標須符合《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國土資發[2008]24 號)中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綠地率和所在園區規劃控制指標的要求。本項目非生產性用房占地不超項目總用地面積的 7%。 (五)扶持政策 1、甲方積極協助乙方申請國家、省及海口市的各項扶持政策。入園項目符合國家規定屬于高新技術范圍的,甲方協助乙方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2、在項目建設期內,甲方積極協助乙方爭取有利于乙方降低固定資產投資成本的各項資金及政策。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為乙方提供優質服務和良好的發展環境,維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2)協調兌現各項招商引資及工業、新業態等方面的獎勵和扶持政策。 (3)協助乙方辦理工商注冊、項目備案、審批和其他相關的手續。 (4)有權對乙方工程建設及其他行為進行監管。 (5)依據《海南省閑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省政府令第 247 號),對乙 方出現閑置土地的情況進行監督并嚴格執行該規定。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投資的企業擁有法律賦予的財產、經營自主權和勞動用工自主權等權利。 (2)自愿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并接受甲方的各項監管。 (3)乙方應按照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規范進行建設。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本合同項下未明確約定的乙方其他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若乙方不同意按照本合同投資要求,簽訂《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 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五、對外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本投資項目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將進一步完善公司產能布局,滿足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和市場拓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協議的簽訂對公司 2021年度經營業績不會構成重大影響;是否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需視協議的具體落實情況而定,若后續合作順利實施,預計將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六、 對外投資的風險分析 1、協議雙方均具有履約能力,雙方將就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商議和約定,未來協議履行以及上述項目投入運營后的經營業績可能面臨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行業宏觀環境、工程施工周期變化等方面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風險。協議的履行過程中,還存在因政府政策變化而導致協議修改、取消的風險。 2、本協議書中的項目投資金額、建設內容、土地面積等數值均為預估數,暫未經過詳盡的可行性研究論證。鑒于土地交付進度與交付時間、相關報批事項完成時間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項目建設過程中也會面臨各種不確定因素,從而導致項目竣工及正式投產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同時,未來市場情況的變化也將對收入、稅收的實現造成不確定性影響。預計短期內該項目不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3、項目投資協議書中的效益目標、投資強度、投資規模、建設周期等均為計劃數或預計數,并不代表公司對未來業績的預測,亦不構成對股東的業績承諾。 公司將根據合作事項的進展情況,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要求及時履行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提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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