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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670 證券簡稱:國盛金控 公告編號:2021-046 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1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5:00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 5033 號平安金融中心 101 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李英明先生 6、網絡投票時間:2021 年 11 月 4 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 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1 年 11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 2021 年 11 月 4 日 9:15-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7、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或代理人) 共 21 人,代表股份 771,341,772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39.8609%。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或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 份 766,100,15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39.5900%。通過網絡投票表決的 股東共 15 人,代表股份 5,241,622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2709%。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會議,見證律師列席會議。 三、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 1、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并由董事會轉授權總經理辦理“16 國盛控”債券存續期內相關事項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 771,231,172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857%;反對 110,4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143%;棄權 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003%。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 2、律師姓名:何俊輝、孫磊 3、結論意見:國浩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等相關事宜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關于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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